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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泸州执行律师:浅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的实践完善

2026-10-16 09:00: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制度是指最高人民法院为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简称“终本”)的适用条件、程序衔接与恢复执行机制,防止执行程序被滥用、空转,从而出台的一系列具有司法解释性质的规范性文件,其核心在于将“终本”从一种执行结案方式提升为具有严格法定条件和救济路径的执行状态管理制度。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制度概述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执行期限内,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发现的财产暂时无法处置,从而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财产后恢复执行的一项制度。该制度设立的背景在于,大量执行案件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长期积压,既影响执行效率,也损害司法公信力。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明确了【终本】的适用条件、程序要求、恢复执行机制及当事人救济途径。其立法意义在于:一是防止法院随意将案件“一终了之”,损害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二是通过规范程序保障执行公开透明;三是建立“终本不终责”的动态管理机制,为后续恢复执行预留制度通道。该制度是执行难综合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体现了对申请执行人权利保障与司法资源合理配置的平衡。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的实践现状

当前司法实践中,【终本】制度已在全国法院普遍适用,成为执行结案的主要方式之一。然而,实践中仍存在若干突出问题:一是部分法院为追求结案率,在未完全穷尽财产调查措施的情况下即裁定终本,导致申请执行人权益受损;二是终本后恢复执行机制运行不畅,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时面临举证难、审查周期长等问题;三是终本裁定送达不规范,当事人知情权保障不足;四是对被执行人财产动态监控机制尚未全面建立,终本后财产线索发现依赖当事人自行提供。

【法条引用】《民事诉讼法》第264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该条虽未直接规定终本,但为终本制度提供了上位法依据。

【法条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1条规定:“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四)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该条明确了终本的实质要件与程序要件,是实践中判断终本合法性的核心依据。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的制度优势

实务要点:终本制度通过设定严格的适用条件,有效遏制了法院随意结案的冲动,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程序参与权与知情权。申请执行人可在终本裁定作出前提出异议,并在终本后发现财产时随时申请恢复执行,且不受申请执行时效限制。

实务要点:终本制度建立了“终本不终责”的动态管理机制,法院对终本案件仍负有定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的义务,部分法院已接入网络查控系统自动查询,提升了执行效率。

实务要点:终本制度与失信惩戒、限制消费等措施联动,对被执行人形成持续威慑,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同时,终本裁定可作为申请执行人申请司法救助或参与分配的依据。

实务要点:终本制度为“执行不能”案件提供了法治化出口,避免大量无财产案件长期占用司法资源,使法院能够集中力量执行有财产案件,提升整体执行质效。

常见问题快答

问:终本制度在实际中如何运用?
答:终本适用于法院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但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法院需满足发出执行通知、限制消费、纳入失信名单、超过三个月等条件后方可裁定终本。裁定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财产线索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且不受时效限制。实务中,当事人应主动配合法院提供财产线索,避免被动等待。

问:当事人如何利用终本制度保护权益?
答:建议当事人在终本裁定作出前积极行使异议权,要求法院说明财产调查情况;终本后定期向法院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发现线索立即提交恢复执行申请。同时可申请司法救助或参与分配。如需专业协助,可联系泸州李毅律师,电话18208374767,获取执行策略指导。

问:终本后法院是否还有义务查询被执行人财产?
答:是的。根据规定,终本后法院应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财产,并将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但实践中查询频率和覆盖面仍有提升空间,当事人不应完全依赖法院,应主动调查。

问:终本裁定能否被撤销?
答:可以。若终本裁定违反法定条件或程序,当事人可提出执行异议,法院经审查后可撤销终本裁定,恢复执行程序。检察机关也可对违法终本行为进行监督。

问:终本与终结执行有何区别?
答:终结执行是执行程序的彻底结束,通常因法定事由如被执行人死亡且无遗产等;终本则是暂时性结案,发现财产后可恢复执行。终本不消灭申请执行人的实体权利,而终结执行可能导致执行程序永久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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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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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毅律师 四川省泸州市 ·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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