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文章列表
法律法规

泸州律师科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法律知识

2026-10-17 09:00:35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是指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明确侵权责任构成、责任方式、责任主体及损害赔偿等规则的法律规范总称,是民事主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追究他人侵权责任的核心法律依据。

一、什么是民法典侵权责任编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是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专门规定当一个人的行为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时,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由谁承担责任、承担什么责任以及如何赔偿等问题。通俗地讲,它解决的是“你弄坏了我的东西、伤了我的人、侵犯了我的权利,该怎么办”的问题。该编的核心概念包括:【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过错责任】是指以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作为承担责任的前提;【无过错责任】是指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只要法律规定就应承担责任;【过错推定】是指法律直接推定行为人有过错,除非其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损害赔偿】是指以金钱方式弥补受害人损失的责任形式。侵权责任编既保护人身权益,如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也保护财产权益,如所有权、用益物权、知识产权等。

二、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编的主要法律依据集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同时与其他法律形成衔接。以下引用两条核心条文:

【法条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条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条规定:“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此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这些条文共同确立了侵权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和责任方式,是当事人主张权利、法院裁判案件的根本依据。

三、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操作流程

第一步,确认是否存在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实务要点:先固定证据,包括现场照片、视频、聊天记录、医疗票据、鉴定意见等,明确损害发生的时间、地点、方式和结果。

第二步,判断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实务要点:一般侵权适用过错责任,需证明行为、损害、因果关系和过错;特殊侵权如产品责任、高度危险作业等适用无过错责任或过错推定,举证重点不同。

第三步,确定责任主体。实务要点:区分直接侵权人、监护人、用人单位、网络服务提供者、机动车所有人或使用人等,避免告错对象导致败诉风险。

第四步,选择责任承担方式。实务要点:可主张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既可单独适用,也可合并适用。

第五步,计算损害赔偿数额。实务要点:人身损害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财产损害按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精神损害需达到严重程度方可主张。

第六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实务要点:注意三年诉讼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及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必要时申请伤残鉴定、因果关系鉴定。

四、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常见问题

问:被人打伤后,除了报警还能做什么?

答:可以同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更有利于全面主张。

问:网上被人诽谤、造谣怎么办?

答:可要求网络平台删除、屏蔽、断开链接,并保存证据。平台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追究诽谤者行政或刑事责任。

问:免费搭车出事故,司机要赔吗?

答:民法典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除外。

常见问题快答

问: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有什么区别?
答:侵权责任是指侵害他人人身、财产等绝对权产生的责任,违约责任是指违反合同约定义务产生的责任。二者在归责原则、举证责任、赔偿范围、诉讼时效等方面存在差异。同一行为可能同时构成侵权和违约,受害人可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请求权基础主张权利,但不得重复获赔。

问:精神损害赔偿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主张?
答: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也可以主张。实务中,伤残等级、侵权情节、过错程度、当地生活水平等都会影响赔偿数额。

问:遇到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不赔钱怎么办?
答:建议按以下步骤处理:1. 报警并取得事故责任认定书;2. 收集医疗费、维修费、误工证明等证据;3. 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4. 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5. 如对方有保险,可将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问:高空抛物找不到具体侵权人怎么办?
答: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建筑物管理人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真正侵权人追偿。

问:产品缺陷造成损害,应该找谁赔?
答: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关于律师
李毅律师
专业领域:民商事诉讼与强制执行
执业经验:10年以上,500+成功案例
服务地区:四川省泸州市

联系方式
电话:18208374767
QQ:546638204

特别说明
本文由李毅律师律师团队创作,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有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欢迎转载】本文欢迎法律同行、媒体及公众号转载分享,转载时请注明作者:泸州李毅律师(来源:liyi2017.com)。

相关文章推荐

李毅律师

李毅律师 四川省泸州市 · 执业律师

专注执行 兼顾诉讼——民商事诉讼执行一体化律师,10年以上执业经验,500+成功案例。从诉讼立案到执行到位全程负责,支持风险代理,案件不回款不收律师费。

服务地区:四川省泸州市及周边 | 首次法律咨询免费

文章列表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