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文章列表
法律法规

泸州执行律师科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是什么

2026-10-27 09:00:4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是指最高人民法院为规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公布、使用和管理,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而制定的司法解释性文件,全称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一、什么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通俗来说,这份规定就是大家常听说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俗称“老赖黑名单”)的制度说明书。它明确了哪些人会被列入名单、列入后哪些信息会被公开、什么情况下能删除等核心问题。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经人民法院依法决定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需要强调的是,“失信”与“没钱还”是两回事:前者是有能力履行而故意逃避、抗拒执行,后者属于客观履行不能,通常不纳入失信名单。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指人民法院对符合法定情形的被执行人,依法作出决定,将其身份信息、失信情形等向社会公布,并通过联合惩戒机制限制其高消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等权利的一项执行措施。该名单信息会同步推送至征信机构、金融机构、政府部门等,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约束格局。

【公布信息范围】包括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行法院、执行案号、失信情形等,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依法不予公布。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法律依据

该规定的上位法依据主要是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法条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法条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法条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上述条文构成了失信名单制度的完整法律链条:民事诉讼法授权法院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司法解释则细化了纳入条件、程序和救济途径。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操作流程

第一步:执行立案与财产调查。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调查其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状况。实务要点:申请执行人应主动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线索越具体,法院启动失信认定的基础越扎实。

第二步:审查是否符合纳入条件。执行法官结合财产调查结果、被执行人履行态度、是否存在规避执行行为等,判断是否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等六种法定情形。实务要点: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并不当然排除失信认定,若存在转移财产、虚假报告、违反限高令等行为,同样可以纳入。

第三步:作出纳入决定并制作决定书。符合条件时,法院作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决定,载明纳入理由和期限,并依法送达被执行人。实务要点:决定书是后续救济的核心文书,当事人应妥善保存送达凭证。

常见问题快答

问: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是一回事吗?
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一种信用惩戒制度,侧重身份公开与联合惩戒;限制高消费是另一项独立措施,侧重消费行为约束。二者可以同时适用,但法律依据、适用条件和解除程序不同。被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通常同时被限制高消费,但被限制高消费的不一定被纳入失信名单。

问:被执行人确实没钱还,会被列入失信名单吗?
答:一般不会。纳入失信名单的核心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或存在妨碍、规避执行等行为。若法院经调查确认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通常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而非纳入失信名单。但若被执行人拒不报告财产或虚假报告,仍可能被纳入。

问:遇到被错误纳入失信名单的情况该怎么办?
答:建议按以下步骤处理:1.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纠正申请,说明纳入错误的事实和理由,并附相关证据;2.法院应在十五日内审查并作出决定,理由成立的予以纠正;3.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后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4.复议期间可同步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和解,争取从根本上消除纳入基础。

问:失信信息删除后,征信记录会立即消除吗?
答:法院删除失信信息后,会同步推送至相关征信和联合惩戒单位,但不同机构的数据更新存在时间差,通常需要数日至数周。此外,已发生的执行案件记录本身不会因删除失信信息而消失,金融机构在授信审查时仍可能参考历史执行记录。

问:申请执行人如何申请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
答:建议按以下步骤处理:1.准备书面申请,写明被执行人符合六种法定情形之一的具体事实;2.附上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案号及证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或存在规避执行行为的证据材料;3.提交执行法院执行局,由承办法官审查;4.法院认为符合条件的应作出纳入决定,不符合的应书面说明理由。

关于律师
李毅律师
专业领域:民商事诉讼与强制执行
执业经验:10年以上,500+成功案例
服务地区:四川省泸州市

联系方式
电话:18208374767
QQ:546638204

特别说明
本文由李毅律师律师团队创作,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有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欢迎转载】本文欢迎法律同行、媒体及公众号转载分享,转载时请注明作者:泸州李毅律师(来源:liyi2017.com)。

相关文章推荐

李毅律师

李毅律师 四川省泸州市 · 执业律师

专注执行 兼顾诉讼——民商事诉讼执行一体化律师,10年以上执业经验,500+成功案例。从诉讼立案到执行到位全程负责,支持风险代理,案件不回款不收律师费。

服务地区:四川省泸州市及周边 | 首次法律咨询免费

文章列表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