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执行是指当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专利权相关义务(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支付专利许可费、返还技术资料等)未被义务人主动履行时,权利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由法院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实现权利人合法权益的法律程序。
一、什么是专利执行
专利执行并非确认专利权归属或判断侵权是否成立的诉讼程序,而是判决、调解书、仲裁裁决等生效法律文书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的实现程序。通俗地说,打赢专利官司只是第一步,如果对方不主动停止制造销售侵权产品、不支付赔偿金,权利人还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才能让纸面上的权利变成现实利益。
专利执行中常见的关键术语包括:【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如生产设备、库存侵权产品、银行账户、不动产等)采取封存措施,禁止其处分或转移;【扣押】是指法院将特定动产(如侵权产品、生产模具)移至指定地点保管,剥夺被执行人对该财产的占有;【冻结】是指法院限制被执行人在银行、证券等机构的资金流转,禁止其提取或转账;【限制高消费】是指法院对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乘坐飞机高铁、入住星级酒店等高消费行为的措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指法院将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列入信用惩戒名单,对其融资、招投标、任职等产生系统性限制。
二、专利执行的法律依据
专利执行程序适用民事执行的一般规定,同时涉及知识产权特有的执行措施。
【法条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条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及涉及知识产权执行的司法解释,对行为类执行(如停止侵权、销毁侵权产品)和财产类执行的具体操作亦有明确规定。专利执行的特殊性在于,执行内容既可能包括金钱给付(赔偿款、许可费),也可能包括行为履行(停止制造销售、拆除专用模具、删除侵权源代码等),还可能需要完成特定交付(返还技术秘密载体、移交专利文件)。
三、专利执行的操作流程
第一步:确认执行依据已生效并具备可执行内容。实务要点:判决书需已过上诉期或二审已送达生效;调解书需双方签收;执行内容须具体明确,如“停止生产型号为XX的产品”比“停止侵权”更具可执行性。若执行内容模糊,应先向原审判庭申请补正或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解决。
第二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实务要点:一般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与第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提出;申请时需提交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原件或复印件、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申请人身份材料;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自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第三步:法院立案并发出执行通知。实务要点:法院立案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并如实申报财产;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且不申报或虚假申报的,可依法采取罚款、拘留措施。
第四步:财产查控与行为执行。实务要点: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证券等;针对行为类执行(如停止侵权),法院可现场张贴公告、查封生产设备、扣押侵权成品及专用模具;被执行人拒不停止的,可对其主要负责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
常见问题快答
问:专利执行中的“终本”是什么意思?
答:终本即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指法院在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发现的财产暂时无法处置,依法裁定阶段性结束执行程序的制度。终本不等于债权消灭,发现新财产线索后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且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限制。
问:遇到被执行人拒不停止制造侵权产品的情况该怎么办?
答:建议按以下步骤处理:1.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现场查封生产设备与库存产品;2.申请法院对被执行人主要负责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措施;3.收集其继续生产的证据(照片、公证购买记录),申请法院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4.同步评估是否追加场地出租方或电商平台为协助执行义务人。
问:专利执行中“行为保全”和执行是什么关系?
答:行为保全发生在诉讼前或诉讼中,目的是临时制止侵权行为、防止损害扩大;执行则发生在判决生效后,目的是实现已确定的权利义务。两者可衔接使用:诉前行为保全裁定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但需注意保全裁定的有效期限及担保情况。
问:被执行人的专利被查封后还能自己实施吗?
答:查封仅限制其处分权(转让、许可、质押),不当然禁止其继续实施该专利。但若执行依据包含停止侵权内容,其继续实施可能构成拒不履行;若仅为金钱债务,其维持专利有效的实施行为一般不受影响,但许可他人实施需经法院许可。
问:申请执行专利赔偿款需要交费吗?
答:申请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人无需预交。执行到位后,法院按执行标的额分段计算执行费并从执行款中优先扣除;若执行未到位,执行费可待实际执行到位时再行收取。
关于律师
李毅律师
专业领域:民商事诉讼与强制执行
执业经验:10年以上,500+成功案例
服务地区:四川省泸州市
联系方式
电话:18208374767
QQ:546638204
特别说明
本文由李毅律师律师团队创作,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有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欢迎转载】本文欢迎法律同行、媒体及公众号转载分享,转载时请注明作者:泸州李毅律师(来源:liyi2017.com)。